一、广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介绍
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对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设立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一)起付标准。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累计计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在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
(二)支付限额。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在职职工、退休人员的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每人每年2000元、2600元。超过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三)支付比例。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下列比例分别负担:
定点医疗机构级别 |
基金支付 |
个人负担 |
在职 |
退休 |
在职 |
退休 |
一级及以下 |
60% |
65% |
40% |
35% |
二级 |
55% |
60% |
45% |
40% |
三级 |
50% |
55% |
50% |
45% |
(四)药店购药。参保人员凭定点医药机构处方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按规定计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支付限额;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按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相同待遇政策执行。
二、报销常见问题
1.门诊发生的所有费用都能报销吗?
不是的,只有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才能纳入门诊统筹,自费的项目、健康查体、整形美容项目及存在第三方责任人的医疗费用等不能纳入门诊统筹。
2.为什么我这次来医院做的这些检查没有报销呢?
如果您医保目录范围内累计的金额还没到起付线,是不能享受门诊统筹报销的。此外,如果您的检查项目是体检和美容项目等,则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所以这部分医疗费用不能累计进起付线,因此不能享受门诊统筹报销。
3.如果每次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看病都没有用到300元,是不是都不能报销了?
每次结算的时候您只要在收费窗口用医保卡结算,系统会将医保目录范围内符合报销的金额自动累计计算,本年度内(也就是每年从1月1日到12月31日)累计达到起付线300元后就能开始享受门诊统筹报销。
4.这个药医院没有,我去药店买药有门诊统筹吗?
您只要凭着医生开具的处方到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如果是医保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可以享受门诊统筹。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按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相同待遇政策执行。如果没有医生的处方自己去药店购买药物是不能享受门诊统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