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退休职工的生活,现将退休后办理有关手续的注意事项介绍如下:
一、归属管理:
我校职工退休后,日常工作归属学校离退休工作处管理。
二、退休待遇:
1、退休待遇组成:
退休待遇=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校内发放费用(生活补贴等)
2、退休待遇发放:
目前,退休职工开始从区社保中心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一般为预发额,从学校批准退休的下月起发放。区社保中心重算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后,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将分别于每月上旬、中旬统一发放到本人社保卡上;校内发放费用于每月上旬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发放到本人校内工资卡上,校内发放费用明细可在学校离退处查询。
3、医疗保险:教职工退休后,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三、在学校下达退休文后,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1、离退处报到:职工在退休通知发文1周内携带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身份证复印件、《退休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各1份,到所住校区的离退处办公地点办理退休报到手续,住校外职工可到就近校区办理报到手续,寒暑假顺延至开学。
西校园离退处办公地址:西校园行政办公楼北楼一楼,电话:3233929
东校区离退处办公地址:东校园老年活动中心二楼,电话:3235663
2、退休证领取:退休通知发文的次月在人力资源处(君武馆411办,电话:3272639)领取。
3、按要求完成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手续,详见《关于领取养老待遇进行资格认证的注意事项》、《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操作手册》。
4、公积金提取:请参阅以下网址,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网站http://gjjqzfzx.gxzf.gov.cn/ 业务咨询:0771-5755689、0771-5715982、0771-244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