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常退休、延聘到期退休:
(一)适用对象:
1、适用国务院最新退休年龄规定的职工退休
2、处级女干部(含相应职员等级)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
3、专任教师延聘期满退休。
(二)办理步骤:
1、根据学校通知,填报《广西大学教职工退休信息确认表》
“确认退休时间”填写说明:
正常退休人员:请务必根据延迟法定退休年龄要求填写正确,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具体规则请点击查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
处级女干部(含相应职员等级)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每4个月延迟1个月,从60周岁逐步延迟至63周岁退休;如本人申请,可以选择每4个月延迟1个月,从55周岁逐步延迟至58周岁退休。上述人员弹性退休等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94号)
专任教师延聘期满退休,“确认退休时间”一栏填写退休延聘到期的年月。
2、在退休前1个月提交办理退休的相关材料
1)《广西大学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单》
办理学校资产设备移交,归还文件资料,结算经济项目,办理涉及损失赔偿的相关手续,签署保密承诺,提交证件照办理退休证。
2)重大奖励材料
副高及以上人员有省部级及以上重大奖励(获奖日期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经所在单位审核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盖所在单位公章后与办理退休手续单一并提交退休管理岗。
3)申请独生子女退休补贴:
《独生子女优待证》复印件(或无子女证明)2份;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1份;户口簿本人、子女、或配偶复印件各1份。
二、专任教师申请延聘
申请延聘的专任教师按学校通知要求填报《专任教师延长退休年龄申请表》,向本单位和人力资源处人才管理岗申请办理。
三、因病退休:
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或因公致残人员,办理因病退休步骤如下:
1.经人力资源处同意,填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到市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由市社保局统一安排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 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符合因病退休条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将鉴定结果送交人力资源处退休管理岗,开始办理退休相关手续。
四、退休后续工作:
学校下发《退休通知》文件后,退休人员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有关注意事项》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相关科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处退休管理岗(君武馆411室):3272639
人力资源处人才管理岗(君武馆402室):3232147
离退处退处人员管理岗(行政办公北楼133室):3233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