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师德专题教育工作相关部署,现就2026年10月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师德专题教育重点学习内容及相关工作提示如下(详见附件),请结合本单位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载体,创新学习形式,扎实开展教职工学习教育。
请严格落实学习考勤制度,规范做好学习记录,确保学习时间、人员、内容、效果等落实到位,切实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育人实效。
附件:2026年10月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师德专题教育参考资料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
2026年10月9日
附件:
2026年10月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师德
专题教育参考资料
一、理论学习要点
1.习近平向全国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致以节日祝贺和诚挚问候
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609/content_7080532.htm
2.习近平给四川大学全体师生回信
http://www.moe.gov.cn/jyb_xwfb/s6052/moe_838/202609/t20260929_1452612.html
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高校改革的意见》
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609/content_7081585.htm
4.国务院关于印发《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606/content_7073640.htm
5.“十五五”聚焦6大重点,加快推进教育强国建设|开局起步“十五五”新闻发布
https://mp.weixin.qq.com/s/LsA54233CJo73MjJilH91Q?scene=1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603/t20260313_453201.html
二、师德专题学习(导学关系专题)
1.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通知
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s7065/202011/t20201111_499442.html
2.广西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西大研〔2023〕21号)
注:相关文件可通过广西大学文件管理系统查阅
3.警示案例
案例一:北京邮电大学15名研究生联名举报导师郑某问题。2024年4月,北京邮电大学15名研究生联名举报导师郑某存在师德师风问题。郑某对待他们“就像是对待奴隶一样,还伴随着无限的侮辱与谩骂”。郑某未能正确履行研究生导师职责,对学生学业疏于指导;未能做到关心爱护学生,要求学生从事与学习、科研无关事宜;未按学校相关规定给学生发放助研津贴。根据《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取消郑某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其教学工作,给予降低岗位等级行政处分,岗位等级由副教授七级降为讲师十级;后续按程序进行党纪处分。(来源:教育部警示通报材料)
案例二:南京邮电大学教师张某某要求学生从事无关工作并辱骂学生问题。张某某多次要求研究生为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从事运送货物、分装溶剂、担任客服、处理财务等工作,且在日常指导学生过程中方式方法不当、简单粗暴,有辱骂侮辱学生的言行。张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张某某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撤销专业技术职务、解除人事聘用合同的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教育部公开曝光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案例三:扬州大学教师华某某性骚扰学生问题。华某某以辅导毕业设计为由,约学生单独外出,在私家车内对学生有性骚扰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给予华某某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调离教师岗位,取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撤销所获荣誉称号、追回相关奖金,依法撤销教师资格。(来源:教育部公开曝光6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案例四:湖北大学教师梁某在社交网络平台发布、转发错误言论问题。梁某在社交网络平台上多次发布、转发“涉日”“涉港”等错误言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二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梁某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教学工作。(来源:教育部公开曝光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案例五:浙江大学原教授陈某贪污科研经费问题。陈某在担任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教授期间,利用负责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的职务便利,将科研经费划入自己控制的公司,贪污945万余元。其行为严重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和教师职业道德,构成贪污罪。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来源:教育部专项检查直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情况通报)
案例六: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原院长汤某某兼职兼薪问题。汤某某在担任院长期间,先后在4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兼职取酬合计人民币152.9万元、港币120万元。汤某某虽向学校报告了兼职,但隐瞒了取酬问题,还多次持因私护照出国执行公务,擅自延长出访时间和更改行程路线,在科研经费中报销其妻子、女儿往返美国机票费用,严重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和外事工作纪律。给予汤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来源:教育部公开曝光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红七条”典型案例)
相关工作提示
1.加强规范用网宣传教育,引导教职工文明上网。请各单位结合学校文件管理系统发布的《关于开展校园网络文明活动的通知》,组织教职工开展规范文明用网专题学习教育,加强日常引导提醒,引导教职工依法、文明、安全上网,自觉维护教师队伍良好形象。严禁规避监管实施违规网络访问,严格遵守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制度,自觉抵制非合规技术手段违规跨境访问;加强规范用网宣传教育,引导教职工抵制不良信息、养成健康上网习惯,明确个人网络行为纳入意识形态与网络安全管理范畴,增强合规用网意识。
2.组织参观“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湘江战役英烈事迹展”。2026年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学校于10月8日至13日在汇学堂一楼大厅举办“红色记忆英烈丰碑——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湘江战役英烈事迹展”巡展。请各单位结合教职工国情研修工作统筹安排,有序组织教职工参观学习,引导广大教师重温长征峥嵘岁月,感悟革命先辈的坚定理想信念与崇高牺牲精神,进一步厚植爱国情怀、赓续红色血脉。